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中旗大队民警在辖区土城子乡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速度缓慢,且紧贴路边行驶,民警立即上前询问。
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王某某支支吾吾,始终未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询问得知,王某某想早一点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便抱着侥幸心理在该路段开车练习,谁知刚开始练就被交警查了个正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王某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