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省事后车厢载人当场被查受到惩罚没有保持安全车距  造成连环追尾事故男子驶入货车盲区  电动车被卷入车底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丢了饭碗受到严惩醉驾司机不认账证据确凿终受罚肇事逃逸被查获警方查出案中案弯道超车出事故  肇事逃逸负全责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58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31

没有保持安全车距 造成连环追尾事故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事故现场。

8月5日16时52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根河市大队接到报警称,迎宾路与敖鲁古雅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3车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3台车辆头尾相连,据第一辆SUV驾驶人张某某讲述,他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前面自骑行行车的男子突然左拐,为了躲避自行车,只能紧急刹车,正庆幸没撞到自行车,结果被后面的车追尾了。

经调查和勘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大客车驾驶人田某某未保持安全车距,因躲避不及撞上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货车,小型货车因冲击力又追尾了SUV,造成3车连环追尾的事故。同时,自行车骑行者王某驶入机动车道也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经认定,驾驶人田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驾驶人田某某负全部责任;驾驶人张某某、李某某无责任。

自行车骑行者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之规定,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罚款50元。

交警提示:保持安全车距是安全行车的关键一环,也是预防和避免追尾事故的窍门,请广大驾驶人行车时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路况,小心慢行。

(包雪莲)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