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的驾驶室可以载人,它的后车厢是用来拉货的,不是用来载人的,而这名驾驶人却将载货车变成了“客运车”。
“他们都是山上一个工地的,为了图省事,临时挤在皮卡车厢里下山,没想到是严重违法行为。”皮卡车驾驶人孟某某后悔地说。
8月7日下午,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卓资县大队民警在巡逻至G110国道北莲台路路段时,发现一辆皮卡车的后车厢居然坐满了人,且车厢内没有扶手,车辆一旦颠簸,乘坐人员就可能被抛出车外,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始喊话,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辆核定载人数是5人,实际乘坐9人,其中驾驶室内乘坐5人,后车厢内乘坐4人。
民警当场对该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人孟某某及工友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最终,驾驶人孟某某因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处罚。
(石辉葛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