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可以擅自离开现场吗?当然不行。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执法办案三中队民警快速侦破了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5月29日18时45分,许某驾驶电动车,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纺织街交叉路口向南行驶时,将其前方同方向步行的80岁老人党某撞倒,致党某受伤,造成车辆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许某驾车逃逸。
接到党某报警后,执法办案三中队民警随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连续数小时研判分析,最终怀疑一辆白色车身的两轮电动车极有可能是肇事车辆。后经民警进一步侦查,确定了该电动车最后的行驶方向,逐步缩小查找范围,最终成功找到肇事车辆和肇事逃逸嫌疑人许某。
在证据面前,许某对自己撞伤行人党某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事故发生及肇事逃逸的全过程。
目前,许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切勿心存侥幸逃避责任,肇事逃逸的后果必然是面临法律的制裁。
(刘跃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