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8时许,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鄂伦春自治旗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一车主停在小区的机动车被撞,肇事者逃逸,请求出警。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因事故发生在小区内,无道路监控装置,也无目击证人,且现场地上无任何车辆碰撞后的碎片,这都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难度。办案民警并没有放弃,继续进行缜密勘查,发现被撞车辆后侧停放的小型轿车配有行车记录仪,通过调取视频,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人何某某。
大队民警依法传唤肇事嫌疑人何某某。经审讯,驾驶人何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何某某交代,当日4时许,她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鄂伦春旗阿里河镇经贸局家属楼小区倒车时,与另一辆汽车尾部相撞,因心里害怕,况且事故时间比较早,并没有人看见,索性捡起地上车辆碰撞碎片,驾车逃离了现场。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撞车逃逸的全过程被后车行车记录仪录了下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鄂伦春自治旗交管大队对驾驶人何某某肇事逃逸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承担被撞车辆的修理费用。
交警提示:遇到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选择逃逸,应该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现场,一念之差就可能酿成大错,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