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岗勤五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东胜区某加油站有人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检查中发现了驾驶证的蹊跷之处,但这位驾驶人声称自己就是证件上的“许某某”。
随后,民警便将其传唤至东胜区交管大队作进一步调查。通过查询比对,胡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变造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的违法事实。
经查,胡某某于2016年12月3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2022年10月30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于是,胡某某心生歪念,将朋友许某某的驾驶证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但还是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胡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收缴其使用的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刘跃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