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后旗大队民警在辖区尊悦王府附近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远远看到一辆黑色轿车本来沿道路正常直行,可快到检查点时却突然转弯,将车停靠在了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的台阶上,行迹非常可疑。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准备对其进行检查。这时,驾驶人已经下车,当执勤民警一靠近,便闻到驾驶人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儿。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却要先打个电话,故意拖延时间,不配合检测。
民警警告其“如不配合检测,将强制带其去医院抽血化验”后,驾驶人才放下电话……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2mg/ 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驾驶人王某称和妻子在外过情人节,中间闹了不愉快,想着离家挺近,也不可能碰到交警查车,就心存侥幸开车让路。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因为他从事的是运输行业。民警对其说明醉驾不仅要被吊销驾驶证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时,王某当即慌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但悔之已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明知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清楚酒驾危害性大,却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的心理是错误的。为了您和家人以及社会的安全,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