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崔某对自己醉酒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王伟摄
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是总有些人把这话当成耳旁风。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旗大队事故中队查获了一起醉驾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月22日,杭锦旗交管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某小区附近两辆小车发生刮擦,请求出警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只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轿车左后部位破损。经询问报警人得知,双方车辆发生刮擦事故后肇事者没有停车就驶离了现场。
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勘察现场固定证据,另一组人员调取现场周边公共视频分析肇事者的逃离路线。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摸排走访和视频监控分析研判,民警掌握了肇事车辆的活动轨迹,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
当民警找到熟睡的驾驶人崔某时,他说话含糊不清,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儿。经检验鉴定,驾驶人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得知,崔某在2022年7月份因酒驾被杭锦旗交管大队查获,驾驶证还在暂扣中。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崔某对自己醉酒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