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凌晨3时,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执法办案中队接到报警称,伊金霍洛旗阿镇矿区移民小区附近有人逆行肇事。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逆行车辆驾驶人郭某某有酒驾嫌疑,办案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民警现场询问驾驶人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兄弟俩双双酒驾。
经调查,驾驶人郭某某与副驾驶男子郭某为兄弟关系。1月16日晚,俩人饮酒后,由弟弟郭某驾车送哥哥郭某某回家。途中,由于弟弟郭某路况不熟,原本7公里的路程竟然行驶了约30公里。哥哥郭某某发现弟弟迷路后,与弟弟更换座位后自己驾车,途中逆行肇事。
经检测,哥哥郭某某和弟弟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214.90毫克/100毫升和299.00毫克/100毫升,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会大大降低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驾驶人千万别心存侥幸,时刻牢记杜绝酒驾醉驾,做一个守法守规的好市民。
(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