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已荒唐,偏偏还要醉酒驾车,居然还逆行,结果酿成惨祸……日前,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管支队正镶白旗大队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
1月26日18时30分,达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蒙H牌照机动车沿省道S22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69km+80m处时,驶入对向车道内,与对向车道内伍某某驾驶的无牌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五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后经鉴定,发生事故时,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44mg/100 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了解到,达某饮酒后从朋友家出发,因为离家较近,且不途经城区,便心存侥幸开车回家,朋友再三劝阻留宿,但达某一意孤行,不料酿成事故。
警方认定,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未实行右侧通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达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应负该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冯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