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有些驾驶人“路怒症”发作的时候,根本控制不住自己。2月16日晚,一群众向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前旗大队报警称,其在达尔登大道路段被一辆小轿车多次恶意别车。
接警后,该大队迅速出警,并锁定了涉事车辆。随后,警方通知涉事车辆驾驶人前往交管大队配合调查处理。
据该驾驶人交代,当时,他正在豪升转盘正常行驶,报警者的车辆转弯时未控制好车距,差点撞到了他的车,在这过程中,他产生“路怒”情绪,之后多次随意变更车道,故意干扰报警者车辆正常行驶。
最终,被举报人因“驾驶机动车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被警方批评教育给予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路怒”开车没有赢家,开车斗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勿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