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遗失声明仲裁公告仲裁公告仲裁公告解除劳动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保家井-梧桐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能源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通知注销公告召回公告注销声明债权转让通知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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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2

内蒙古自治区保家井-梧桐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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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内蒙古自治区保家井-梧桐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ZEeF-nkTIiVbWVCPOk1g、提取码:rxch;若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阿右旗工业与信息化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项目负责人敖其尔布音,联系电话:13948033652。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阿右旗及其他相关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及个人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规划的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编制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相关信息,同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规划编制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会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请您放心。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规划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和重要参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保家井-梧桐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感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阿拉善右旗工业与信息化局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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