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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7-12

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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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峰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卢金明、郝志强、庞兵兵、王志军四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于2024年3月20日立案,6月26日开庭。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结果为:“确认卢金明、郝志强、庞兵兵、王志军等四人与被申请人乌兰察布市峰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对于四人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此裁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察右前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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