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广(身份证号130929198802124230):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与被申请人薛娇、你之间关于手机专卖店业务代理协议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0]第4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决定书》(呼仲案字[2020]第444-1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8月20日14时30分在本会不公开开庭审理,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