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香满天烧烤店: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邱甫与你单位劳动工资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下列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字(2024)16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仲裁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临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