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奈曼大队八仙筒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G45大广高速624公里处一辆灰色小轿车逆向驶进东明服务区。
接到举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很快将逆行车辆拦截。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关某从奈曼旗前往东明镇,由于油表灯亮了,想去服务区加油,因车速过快加上路况不熟,错过出口,所以逆行驶进了服务区。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民警在对驾驶人关某进行处罚时,发现该驾驶人竟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关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关某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李文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