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街基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灰色小型面包车走走停停,行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
经查,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要求驾驶人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是在检测过程中,王某某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检测,且反复念叨着就是种地累了,喝点酒解乏。之后,经民警多次劝导,王某某才配合完成了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37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王某某驾驶的车辆未缴纳保险,属于逾期未检验车辆。
王某某称,当天自己帮助朋友种地,中午在朋友家喝了两瓶啤酒想解解乏,之后,抱着侥幸心理从朋友家绕小路回家,没想到还是遇到了巡逻的交警。
最终,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某驾驶未缴纳保险车辆上道路行驶给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王某某车辆逾期未审验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李丽孟祥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