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5月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对一起长期拒不交付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像、有序进行,并邀请检察院、公证处现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此次行动历时5个小时圆满执结,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被执行人王某某、白某某将其自有的位于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新营子村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借款770余万元,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借款到期后,王某某、白某某无力偿还,杨某某遂向和林格尔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二次降价和三次流拍,最终以1167万余元的价格以物抵债。因此前王某某与某企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在取得执行裁定书后,一直未取得抵押房产的实际使用权。2023年,经证实,王某某与某企业的租赁合同属虚假合同,和林格尔县法院执行局立即开展房屋腾退工作。然而经过张贴腾房公告、干警多次督促劝导,该企业仍不主动腾退房屋,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退。
行动前,和林格尔县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完善周密的执行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做好应对预案,确保执行过程安全、规范、有序。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清退无关人员,分组对各厂房、仓库内物品认真核查、仔细清点、登记造册,腾退完毕后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杨某某。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法院将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多措并举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推动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档加速。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