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讯日前,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隆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2年,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1万元,承诺支付相应利息。2024年,经双方结算,杨某重新向王某出具一张借条,载明其共欠王某借款本息2.7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多次催要未果后,王某将杨某起诉到巴林左旗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妥善化解矛盾,隆昌法庭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借款事实,只是目前没有还款能力。杨某表示希望王某能再减免一些利息。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庭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1.8万元。
(巴林左旗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