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讯为持续提升司法质效,不断节约司法资源,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高效办理,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的新机制。
4月12日,阿鲁科尔沁旗法院刑事法官在刑事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庭就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等方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和被告人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整个审理过程仅用时20分钟,为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高效办理开了一个好头。
今后,阿鲁科尔沁旗法院将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及时惩罚犯罪的同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切实体现案件办理“质”与“效”的统一,实现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的“共赢”。
(那日苏乌英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