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嘎尔高勒讯近年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打破常规执行旧思维、创新执行新方式,以“草场经营权”为突破口,创新举措,顺利执结了多起案件。
在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申某某因被告额某某拒绝返还承包费及羊款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协议被告额某某给付原告申某某各类款项合计10.96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书的给付内容,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没有固定住所和车辆,虽然有草场经营权,但是已长期租赁给第三方,且草场价值难以评估。因此,该案因无法找到突破口而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申某某的债权难以实现。
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来到当地嘎查委员会调取了近年来该集体组织的租赁备案合同,并向嘎查委员会发出调查函,确定草场情况及租赁价格后,随即约谈双方当事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评估拍卖后续的草场经营权。在与现有的租赁权人宝某沟通后,宝某表示愿意续租,并将后续租金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代为履行债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三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订草场租赁合同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阿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