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天空正飘着雪,刚刚下班的任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在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上,他向左转弯时,迎面驶来一辆轿车,任某躲闪不及,电动车被撞翻倒地,所幸任某未受伤。
“警察同志,你说他怎么开的车,都不知道礼让一下,把我和车都撞飞了。”事故发生后,任某对赶来的民警诉说着经过。经过民警对现场细致勘验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深入询问,发现事故的真实情况与任某之前的描述并不相符。
经过对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进行调取和分析,民警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视频显示,轿车驾驶人刘某当时正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而任某则驾驶电动车由南向西准备左转弯。由于任某在转弯过程中未能礼让直行的刘某,两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了一起典型的“转弯未让直行”的道路交通事故。
与之相对比的是,在任某驾驶电动车进行左转弯时,其旁边就停着一辆正在规范礼让的轿车,显然该车驾驶人遵循了“转弯让直行”的交通规则。然而,任某却对安全置若罔闻,选择了“大弯小转”的危险驾驶方式,未按照规定的转弯半径前行,而是直接切入直行车辆的行驶轨迹,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任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而刘某作为直行车辆无责任。
交警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要严格按照规定通行,礼让直行车辆和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邓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