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扎鲁特旗大队额日格图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了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执勤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行驶中的白色小型汽车前后号牌都戴上了“口罩”,无法查看到真正的号牌。执勤民警立即将车辆拦截下来进一步检查。经核查,驾驶人刘某某承认自己为了避免车辆被电子警察抓拍,故意用口罩对车辆前后牌照进行了遮挡。
扎鲁特旗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人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并确保号牌清晰、完整,切莫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动歪心思,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刘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