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了4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4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为药店经营者或销售人员。
据悉,被告人从无资质且未能提供合法有效来历证明的他人处购买保健品“蚁力神”“虫草鹿鞭王”“黑金刚”“红砖伟哥”“美国一号”“金牌玛卡”“极品伟哥”等,随后进行销售,经相关检测中心检测,上述产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该成分系《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列明的非法添加物质。上述案件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达拉特旗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经旗人民法院审判,4起案件的被告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以案说法:
近年来,肆意售卖假“保健品”现象屡见不鲜,该类案件涉案人员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为谋蝇头小利,无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应秉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审慎查验购进保健品质量合格凭证,禁止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广大消费者也要理性选择保健品,遵循医嘱后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认真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确保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