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安全宣传中,交警不断劝导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偏偏有些人就是不听劝。
1月24日16时10分,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大队敖力布皋中队在辖区高林屯种畜场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中,包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辽J号牌的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对驾驶人包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包某某称,他中午跟工友在工地一起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席间工友接到电话被邀请晚上去村里吃饭,包某某觉得自己喝的不多,于是自告奋勇开车送工友们过去,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