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屡教不改五次遭查被处行拘好友欢聚共饮  醉驾双双入刑相聚把酒高歌  撞车苦不堪言红灯亮起你硬闯  受伤担责没商量夫妻吵架闹情绪赌气酒驾被行拘自告奋勇送工友酒后驾车反误事酒精含量冲爆表危险驾驶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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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2-08

好友欢聚共饮 醉驾双双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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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欢聚时小酌几杯在所难免,但饮酒后应该彼此提醒不要开车,而不是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本案的两名当事人双双因为醉驾被查获,触犯法律付出了惨重代价。

1月9日21时28分,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路检路查时,示意一辆灰色轿车接受检查,但该车却加速驶离,之后在另一个路口被民警查获。民警发现灰色轿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车,便带其至医院抽取血样。经过询问驾驶人孙某某得知,其害怕检查是因为当晚和好朋友聚会时喝了酒。

间隔不到20分钟,大队民警在辖区又查获一辆棕色轿车,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因驾驶人李某某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只好带其至医院抽取血样。在对李某某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他当晚也是和几个好朋友聚会时喝的酒。

经进一步询问,原来李某某、孙某某和其他几个好友当晚相约在一起喝酒,聚会结束后两人各自开车回家,没想到半路上都遇到了检查。

经鉴定机构检验,孙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3.41mg/100ml,李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3.64mg/100ml,均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二人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牢记,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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