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商都县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悬挂蒙J号牌的车辆行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刻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慌张,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存在酒驾嫌疑。在与驾驶人李某的交谈中民警了解到,李某因为家庭琐事和妻子吵架,越想越生气,于是选择了喝酒消愁,随后驾车外出被查,真是应了那句“借酒消愁愁更愁”。
随后,执勤民警将李某带回商都县交管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李某曾在2020年9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商都县交管大队查获,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夫妻斗斗嘴是常事,千万不要因为闹情绪而饮酒驾车,这种行为给他人和自己都带来危险。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他人与自身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