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晚,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南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后经进一步抽血检测,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20.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海南交管大队民警依法将赵某带至大队约束至酒醒。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赵某驾驶的车辆上有明显的新碰撞痕迹,疑似刚发生交通事故。果不其然,经过民警反复询问,赵某哭着说:“几十分钟前,我驾驶车辆发生过交通事故,把前车追尾了。”
原来,当晚7时,赵某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一家餐馆吃饭,期间喝了几杯白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中与一辆小车发生了碰撞。赵某当时非常慌张,对方司机下车说要报警,因害怕酒驾被查处,赵某驾车逃离现场,没成想逃逸后没多久又被海南交管大队查获。海南交管大队在与棋盘井交警中队核实事故情况后,当即对赵某立案侦查。
赵某因醉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等待赵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雍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