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管部门严查“黑校车”的高压态势下,依旧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近日,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队查处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12月10日15时30分许,科尔沁右翼前旗交管大队民警在收费站巡逻执勤过程中,例行检查一辆棕色小型普通客车。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回答问题支支吾吾地。民警见情况有异,立即对车内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该车辆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8人,超员1人,且车内全是学生。
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辆并未取得校车资质。随后,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回办案区做进一步处理。
交管部门责任认定,该车辆驾驶人李某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孩子是未来,平安是底线。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发现“黑校车”应当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