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凌晨2时,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小区有人在车里唱歌扰民,他满身酒气,我们还看到他把车开出去了,涉嫌酒驾”。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到达该小区门口时,发现一面包车正驶向小区内,当即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罗某酒精含量为195mg/ 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告知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罗某说:“我也没有去别处,如果是上道路的话,这是我不对,我只是出去娱乐一下,又开回来,这构不成醉驾,最多只能是酒驾,这个道理我都懂!”
原来,罗某与朋友在家喝酒时,一时兴起想要唱歌助兴,想到车里音响效果不错,两人就拿着酒下楼在车内边唱边喝,因声音太大扰民被邻居提醒,罗某便开车驶出小区,停到了小区外道路上,继续唱歌。尽兴后,又驾车返回小区,遇到了赶来的交警。最终,该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还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