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不少人还存在这样的误解,查酒驾只查轿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是酒驾。
10月18日13时20分,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库伦旗大队民警在养畜牧路与环城南路交汇处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嫌疑。
驾驶人张某承认自己中午就喝了两瓶啤酒,并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不是说戴头盔就行了?”驾驶人张某说。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该大队对驾驶人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驶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