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要有驾驶证,这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知道的常识。可是,偏偏有个别人心存侥幸,藐视交通法规,无视交通安全,还没有拿到驾驶证就着急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10月10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中旗大队查获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10日15时许,察右中旗交管大队民辅警在辖区科布尔至乌素图路段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沿科乌线方向缓慢行驶,民警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支支吾吾称没带驾驶证。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经对其身份信息进行网上核查后发现,驾驶人录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证据面前,录某看遮掩不过去,只好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
之后,办案民警对录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录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王孝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