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5时50分左右,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旗大队独贵塔拉中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有7辆超限车辆在S316线K117路段行驶。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出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于当日6时55分将7辆涉嫌超限车辆引导至独贵塔拉超限检测站。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对涉嫌超限车辆进行检测,经上磅检测发现,7辆货车超限超载率均为100%,全部为“百吨王”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规定,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7名违法行为人驾驶的超载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于6月1日中午12时30分消除了违法状态,共卸载539.6吨,违法超限车辆均在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
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7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民警对7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货运车辆核定的载重值进行运输,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公路交通安全。
(哈斯巴根高卓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