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零时许,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奈曼旗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内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浑身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对该驾驶人检查时,巡逻民警发现车辆后排竟然坐着一名代驾司机。经询问了解,王某和女朋友吃烧烤喝了点酒,吃完后就叫了代驾,但是,王某又担心代驾把车刮坏了,便自己坐在了驾驶位,没想到上路遇到了交警。面对交警的质疑,王某的女朋友辩称:“我们想拐弯儿后就让代驾开。”而王某却说:“我怕他驾驶技术不好把车刮坏了。”
民警对王某酒后驾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王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车技千般好,杯酒失安全。参与任何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时,一定要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于商业车险来说,经交警部门认定车辆是因驾驶人酒后驾车而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均不予理赔。
(梁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