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新车,喝酒庆祝是人之常情,但是,酒后驾驶新车肇事致车辆报废,可就是乐极生悲了。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等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4月26日早上8时许,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阿拉善右旗大队接到110指令,雅布赖镇雅源加油站丁字路口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驶下路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处于侧翻状态,驾驶人刘某某浑身散发着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刘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刚刚买的新车,一下子变成了报废车,我好后悔呀!”面对事故的严重后果,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刘某某欲哭无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刘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屈惠玲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