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的车找不着了。”驾驶人陈某报警求助警察找车,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通过调取视频马上锁定了“盗车贼”。
4月28日19时30分许,陈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到赤峰市松山区振兴小区朋友家聚餐,从20时一直喝到次日凌晨3时。席间,陈某喝了十瓶左右的啤酒,散席后,陈某驾车去找宾馆休息,因宾馆价格太贵又返回朋友家住。中午12时,陈某醒来后下楼找车,却发现车不见了,顿时一阵慌乱,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通过视频看到,陈某从朋友家出来后已是酩酊大醉,踉踉跄跄地走到车旁,上车后便睡着了。40分钟后,他启动车辆一路走走停停,左晃右晃。大概20分钟后,陈某将车辆驶出松山区振兴胡同,进入木兰街,又由西向东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将车辆停入道路南侧停车位内,随即下车由东向西步行离开。
陈某向交警表示:自己当时喝多了,具体驾车行驶的路线已经记不清楚了。交警经过查询后,最终在松山区木兰街找到了陈某的车辆。执勤交警对陈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看到这个结果,陈某也不敢相信,对自己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后悔不已。
随后,执勤交警将陈某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交管部门给予陈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陈某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莫因一杯酒和一时的侥幸,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希望广大驾驶人争做平安“驶”者。
(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