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反应迟缓。4月18日20时17分,驾驶人轩辕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来了一个连连碰,分别与张某某停放的三轮电动车、李某某停放的二轮电动车、尹某某所属的简易铁皮房、孙某所属的简易铁皮房相撞,致三方车辆部分机件受损、两个简易房屋受损的交通事故。
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林西县大队民警从公共视频中看到,当天夜间20时17分,轩辕某某驾驶一辆红色小车行至林西县林西镇宏林路与兴安街交叉路口南侧时,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三轮电动车及二轮电动车撞翻后继续往前冲去,撞到路边铁皮房才停下。
轩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轩辕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黄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