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被查。
近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的一名驾驶人竟在无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铲车上路。
4月21日10时20分,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乌兰浩特市大队执勤交警正在乌兰浩特市工业大路开展交通违法秩序整治时,一辆轮式装载机械车缓缓驶来,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人支支吾吾的,无法提供证件,其身上散发出浓浓的酒味。交警当即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5mg/ 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朱某交代,自己有过三次醉驾被查,机动车驾驶证早已被吊销。这次喝了酒之后,朱某认为不会碰到交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铲车上路,没想到被查个正着。
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朱某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于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