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驾驶人捡到一个驾驶证后据为己有,在醉驾被交警查获后,竟然出示该证企图蒙混过关。
4月19日凌晨3时许,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常态化开展了酒驾醉驾夜查“零点”行动,在对一辆灰色越野车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警闻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味,民警随即在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张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检查证件过程中,民警发觉张某某的驾驶证照片存在异常,询问其身份证号码时,他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连“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都不能流利说出,这些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在进一步核实该驾驶人的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张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与登记信息不一致。在证据面前,张某某向民警主动交代了实情。原来,张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他之前捡到的,当看到驾驶证登记人员也姓张时,就打起了“歪心思”,用自己的照片替换了驾驶证上的照片,企图逃避交警检查。
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张某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6.255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张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变造冒用他人驾驶证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