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回民区大队接到群众薛某某报警称,他早晨出门发现停在门口的车辆被撞,肇事者已经不见踪影。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展开调查。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车辆破损碎片和撞击产生的摩擦痕迹,被撞车辆受损严重,半个车身已被撞上路边台阶。民警通过比对现场散落的车辆破损碎片和调取沿路公共视频,确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轿车。
视频资料显示,3月14日凌晨2时,一辆黑色轿车沿阿拉善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速度极快地撞向路边停放的薛某某的白色小型车辆,巨大的撞击力让黑色本田轿车发生180度旋转。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驾驶人并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叫来了一辆清障车。10分钟后车辆被拖离现场,车上的两人也随之离开。
民警通过细致调查成功联系到清障车驾驶人,确定了车辆被拖移到了呼和浩特市周边的一个村子,但车辆损坏严重,已无法正常行驶。随后,警方顺藤摸瓜确定了黑色轿车驾驶人的行踪。3月15日上午,肇事逃逸驾驶人到案。驾驶人胡某交代,3月14日凌晨驾车行驶至秋实中学附近路段时,由于犯困打盹儿,导致事故发生。心存侥幸的胡某想一走了之,但发现车子损坏严重,无法正常行驶,随后找来救援车辆将自己的车辆拖离现场。
这起案件中,胡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叫来拖车助其逃离现场,以为能一走了之,殊不知,法网恢恢,最终被交管部门查获。胡某将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买单,也将面临交管部门的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拨打122报警电话。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张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