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晚,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区大队木里图中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蒙G牌照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韩某满口酒味,遂对驾驶人韩某采取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人韩某请朋友在镇内吃麻赖烫时喝了一罐啤酒,饭后,韩某自认为不会影响驾车,便心存侥幸驾车离开,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韩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科尔沁区交管大队依法对驾驶人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其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申丹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