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些人来说,“喝酒不开车”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酒劲一上来,就把这些统统抛在脑后了。孰不知,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事故便紧随而来了……1月15日凌晨1时20分,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达大队接到报警,在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连撞三车的交通事故,并且有人涉嫌酒驾。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路边停放的三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对肇事司机王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精神恍惚、语无伦次,满身酒气。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结果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60.8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王某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并碰撞其他三辆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1月14日晚上,王某到朋友家吃饭,酒足饭饱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因小区内道路两侧停放车辆较多,车与车距离较近,王某在车辆起步向后倒车过程中,因酒精作用导致驾车控制力不够,左挪右移之间连续与停放在旁边的三辆轿车发生碰撞。
交警依法认定王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应赔偿三辆被撞车辆的损失。对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交管部门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限制其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承担刑事责任。当得知自己要承担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王某懊悔不已。
交警提示: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杜绝侥幸放纵心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危险驾驶罪一旦构成,法律成本和后果远超你的想象。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远离酒驾醉驾的“高压线”,安全文明出行。 (陈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