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岗勤五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东胜区某加油站有人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检查中,民警发现了“驾驶证”的蹊跷之处,这名驾驶人声称他就是证件上的“许某某”。
随后,民警便将其传唤至东胜区交管大队作进一步调查。通过查询比对,在证据面前,胡某某最终承认了他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变造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的违法事实。
经查,胡某某于2016年12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2022年10月30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胡某某再次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
胡某某心生歪念,将朋友许某某的驾驶证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并进行塑封,于2023年1月5日第三次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收缴其使用的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刘跃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