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23时,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岗勤中队拦截了一辆“新型”敞门车。该车右后侧没有车门,副驾驶车门也破损不堪。明显是出现了刮碰事件。可是,驾驶人由于酒后驾车竟然对此浑然不知。
当日,执勤民警巡逻至开鲁县民族路北段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自北向南行驶而来,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后,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了例行检查。经查,该驾驶人有饮酒驾车的嫌疑。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查看时发现,该车辆副驾驶后方的车门已经“不翼而飞”,副驾驶车门也已经破损不堪。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赵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8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将赵某某带回至交管大队途中,执勤民警询问赵某某其车辆是如何受损的?赵某某支支吾吾地说,他根本不知道车门是什么时候掉的,也不知道碰在了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他是把车怎么开到这里的,如果没有交警查车,还不知道会出现啥情况。在执勤民警对赵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后,赵某某接受了交管部门的处罚。
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4mg/ 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孟颖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