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还带着自己的妻儿,把一家人的生命致于危险之中,这实在不可思议。日前,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就查获了一起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临河区交管大队执法小分队在乌拉特大街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驾驶人看到执勤民警后迅速将车开进路边平房区的小胡同,似乎是有意躲避执勤民警。当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该驾驶人当即承认自己喝了酒,民警发现车上还坐着他的妻子和孩子。
驾驶人王某称,当晚,他和妻子带着孩子去朋友家吃饭,期间喝了三四瓶啤酒。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半年的处罚。
交警提示:安全问题容不得半点侥幸,遵规守法出行才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不要等悲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王雅蕊刘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