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是一座城市流动的文明之窗,出租车驾驶人更应该是自觉遵守法规和服务规范的行业典范,然而,这名“的哥”竟然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
5月3日凌晨1时11分许,鄂尔多斯市驾驶人呼某驾驶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鄂尔多斯街与那日松路交叉路口西路口左转车道时,与正在该车道等候信号灯的前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辆受损,后呼某驾车逃逸。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呼某系肇事车辆车主雇佣的夜车司机。面对警方后掌握的详实证据,驾驶人呼某迫于压力自首。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呼某的行为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车辆且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呼某被处以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安全无小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刘跃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