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人们共识。可总有一些人心怀侥幸,三杯酒下肚后就把“酒后不开车”抛到脑后。日前,呼和浩特市一名驾驶人竟然抱着幼儿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
5月9日晚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玉泉区大队民警正在辖区警备区十字路口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该车辆的男子不仅没系安全带,居然抱着2岁左右的儿童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出示驾驶证,该男子闪烁其词,一会称未带驾驶证,一会又称驾驶证丢失了。民警觉得该男子十分可疑,将其带回交警岗亭进行进一步检查。
在检查期间,民警在警务通中调取其个人信息时发现,该驾驶人居然从未考取过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浑身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让张某联系家属把年幼的孩子领回。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人张某某的血检结果为150.8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张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众所周知,醉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他人与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程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