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砸窗入室拿走财物是“入室抢劫”吗?担保方式约定不明 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民间借贷类案件多发 法院可采取应对措施伤害他人身体 涉嫌故意伤害罪丰田公司志愿者情系老人送关爱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691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29

民间借贷类案件多发 法院可采取应对措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尼尔基讯近年来,呼伦贝尔市莫旗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其中各类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所产生的民间借贷案件更是占据了绝大多数。此类案件往往存在以下共性问题:案件涉及主体广泛;被告多存在躲避心理,导致送达困难,案件审理周期长;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与被告间多有约定高额利息,或以高额服务费的形式,约定超过法律允许范围的利息;案件担保类型多为连带保证,担保人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借款人无力偿还巨额债务时,往往担保人成为最终的受害者。

针对上述共性问题,笔者认为,法院应采取以下系列措施:

首先,应加大对民众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路边广告栏张贴民间借贷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海报等方式,向民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使借款人担保人了解自己的相关权利义务。

其次,对于借款人故意逃避审判、躲避送达的状况,法院应多采取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并做好影像资料的记录,保证案件的审理程序完整。

最后,对于典当公司的高额服务费,应出台相关法律予以规范,避免出现借典当之名进行高利贷之实的贷款行为。(敖啟凡)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