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麻池法庭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孙某要求李某退还其所有的位于麻池景富家园F区的车库一套。
2016年,原告孙某向李某借款80000元,并用位于麻池景富家园F区一套车库作为抵押,由于该车库只有购房合同,双方在开发商处办理了更名手续,将车库户名更名在了李某名下,并约定孙某如在2017年12月20日前未还借款,则车库归李某所有。2018年,孙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尚欠李某本金、利息合计46000元。今年,随着景富家园F区房屋产权证陆续办理,孙某向麻池法庭起诉,要求李某归还该车库。
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下,法官在庭审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承办法官从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通过两个小时的倾听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方面孙某去筹措4万元现金,另一方面李某联系售楼部。但时过境迁,车库的更名手续比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承办法官又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说明了案件情况,双方当事人当即准备好相应手续。1个多小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更名,及时履行了欠款还款和车库更名,实现了案结事了。 (王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