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吉林讯近日,阿拉善盟阿右旗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的被告大多数是蒙古族,汉语表达能力有些困难,为了解决沟通障碍,也为了缓解当事人的心理负担,承办法官自愿承担起了翻译工作。通过用蒙语与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到,涉案的被告多数为农牧民,长期居住在牧区,物业公司通知交纳物业费时,要么是被告家中无人,要么电话打不通。同时,被告认为其长期在牧区生活,在家中居住的时间较少,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过高,所以拒绝交纳物业费。
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结合案件实情,分别向当事人讲清利弊,讲明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权利时必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需要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从业主的实际情况多加考虑,多与业主沟通交流。经过调解,双方均认识到各自的不足之处,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补交所欠物业费,原告放弃索要滞纳金的主张。 (韩娜)